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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349310925Y/2024-159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刘镜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15:28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宁阳县不动产权

第0114549号 

 

刘镜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宁阳县鹤山乡刘楼村

宁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3)鲁0921民初6330号

(2024)鲁0921执217号

 

 

 

公告单位: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 5 月 6 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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