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实行包保,指导业务工作开展。
2、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安置和优待抚恤政策,协调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
3、建立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库,为每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
4、组织辖区内退役军人参加专场招聘会、教育培训等活动,做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受理、申报等工作。
5、受理退役军人来信、来电,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
6、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的模范典型、困难诉求、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掌握,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做好困难帮扶基金受理、申报等工作。
7、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8、发现和培养优秀退役军人党员,推荐进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9、动员和协调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共驻共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服务保障活动,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参与泗店建设的思想、行动自觉。
10、加强对村级的考核监督,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11、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张恒嵩;办公电话:0538-5411015。办公地址:葛石镇中兴大街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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