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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结果】2024年第二季度特殊食品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01 16:17 浏览次数:

我局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经营环节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特殊食品混放销售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检查了经营者是否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情况;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并设置绿底白字提示牌,分别注明“保健食品销售 专区(专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 是否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情况;经营保健食品者是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消费提示牌;经营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销售特殊食品的,是否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避免混淆,正确引导消费者清晰辨别所购商品是否属于特殊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留存相关凭证等情况,现将第二季度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检查大中型商超26家次,检查未发现有关问题。

2、检查母婴店21家次,未标注“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专柜)”字样的4家,已下达责令整改。

3、检查药店237家次,发现普通食品、药品与保健食品混放12家,都已现场整改。

4、向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发放特殊食品经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白纸313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特殊食品混放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特殊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4年7月1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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