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4-186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相关会议:【会议公开】县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改社会〔2021〕1946号)有关要求,广电总局决定在全国各省(区、市)开展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是新时代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前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5号)有关要求,广电总局组织5省12县(市)开展了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试点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以标准化为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健全长效运维体系,增强本地化节目供给,开展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在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夯实基层广电发展基础、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二十大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明确了二〇三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的总体目标,并提出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各级广电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以标准化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住民生底线、改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品质,标准化是基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标准化是关键;巩固壮大基层奋进新时代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基层主流舆论新格局,标准化是方向。各级广电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以标准化手段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认真学习借鉴12个试点县(市)的经验做法,从政治的、全局的和战略的高度谋划和组织实施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宁阳县作为第二批全国试点县,到2024年底,为试点建设工作趟出宁阳路子、做出宁阳经验、定出宁阳标准。建成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标准体系和供给模式。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智慧服务、具有宁阳特色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22〕68号)、《关于批复第二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名单的通知》(广电发〔2023〕18号)和省广电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广电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宁阳实际形成了《方案》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自7月15日以来,向分工县领导及各涉及单位征求了意见)。
《宁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广电部门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急难愁盼问题。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坚持“三化”思路,落实“三化”要求,推进八项重点任务。到 2024 年底,为试点工作趟出路子、做出经验、定出标准,建成标准体系和供给模式,形成宁阳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落实运行有平台、服务有网络、供给有内容、惠民有项目、实施有标准、管理有制度、绩效有考核的“八有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听好、看好、用好广播电视的文化权益。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推进、市场主体配合参与”的原则,成立由政府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点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工作专班并将相关项目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此文件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指示要求,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推动广播电视事业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