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4943206523/2022-145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葛石镇中心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环境引导 |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葛石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百姓健康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食源性疾病、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疗设备事故、化学性中毒事故等)。
二、指导方针
本方案遵循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严格处理的指导方针。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平急兼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加强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我院医疗卫生应急工作水平,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条线结合、全力以赴。
三、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诊断、应急处理和治疗的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事物中毒的救治能力和水平。要完善有关群众性疾病的救治方案,在处置群体事物中毒事件中,要整合资源,集中救护力量进行救治,提抢救成功率,降低食物中毒病死率。同事要提高现伤处置能力,消、杀、灭及传染病的防治能力,不断提高相关专业技术水平。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训练,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演练,提高和熟练现场操作能力。
四、处理流程、各负其责、职责明确
(一)首诊医生的职责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第一时间收治患者并给予积极治疗,同时上报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领导小组。
(二)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队的职责
1、在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2、对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上报镇政府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患者个人信息的初步采集(包括姓名、年龄、家庭地址、从事的工种、疑是中毒的食物或化学物等摄入事件、种类、数量及其地点、发病时间);如有条件的需做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工作,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取证。
3、对传染病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有权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给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5、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收治病人的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6、医院要加强对主要危险科室技术人员、设备、制度的建设。(1)全院技术人员要加强“三基”培训、“三严”教育、专业技术进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每年组织1-2次抢险专题业务技术的学习培训,各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讨论。做到全员培训,人人达标。(2)医疗设备上根据各科业务需要,工作实际,做到设备配套,基本齐全,满足临床医疗、抢救的需要。(3)医疗危险预警制度要健全,院科两级要有配套制度,并落到实处。(4)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1]输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严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输血,立即请医师处理并及时上报;[2]麻醉要严密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停止麻醉,请医师抢救并上报;[3]手术前要完善各种检查.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术前讨论,发现异常、意外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并上报;[4]如发现术前与术中或术后诊断不符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确诊进行严格观察处理并及时上报;[5]院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立即组织人员抢险,并及时上报;医务人员要认真详细询问病史,细致检查,明确诊断,处方时要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乱用抗生素、书写处方、病历要规范,字迹工整,用量用法清楚,药剂人员要严格认真配方,查对,做到万无一失,一旦发现配错药要及时纠正、追回;[6]若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要停止用药,请上级医师会诊处理,同时上报;[7]病员发生交叉感染,要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并上报;[8]医院内发生医疗差错、缺陷、纠纷要立即报告,同时要积极处理,把事故降到最低范围。凡各级各类人员,不履行职责,不上报,接到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要追究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9]加强产科急救管理工作,防止产科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产科危机立即启动上述预案,并及时上报迅速处理。
五、报告制度
首诊医生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上报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领导小组。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在诊治患者及调查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包括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阳县卫健局疾控科、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患病人数和病状、发病时间、首次诊断和用药、可疑物品等,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们、隐瞒、缓报、谎报。
六、结束后处理,责任追究、奖惩制度
(一)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和医疗危险抢救完成后,应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责任追究与奖惩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和医疗危机抢救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的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健全三级医师负责制,会诊制,术前讨论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危急重病救制,三查八对制、临床用药管理制,输血审核制,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交接班制等16个核心制度。并有效执行。
2、各级各类技术人员,严格认真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常规等。
3、凡发生医疗缺陷而预警报告不及时,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或医疗危险报告,不及时有效处置,均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其情节、后果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轻者:罚款300-500元;中等情况罚款500-1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行政开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凡执行医疗危险预警制度好,对抢险做出贡献的各级各类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附件: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小组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小组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勤保障小组
附1: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侯典国(院 长)负责总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李国栋(副院长)负责院前、院内抢救组织工作。
成 员:刘景文(公卫科主任)负责协调上报等联络工作
程令伟(公卫科副主任)
黄启军(公卫科副主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的组织工作。
张德河(内科主任)具体负责院前、院内抢救工作。
李 玲(护理部主任)负责救护车和抢救室的抢救药品、设备仪器的完好,以及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应急工作。
赵兴陆(办公室主任)负责物资保障、运送伤病员。
1.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公卫科,李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培训演练工作。
2.卫生院确定公卫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职责为具体负责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培训演练工作,承担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2: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乔艳晶
成 员:刘景武 宁学军 张德河 王 宁 刘利红 温东利 李 玲 郗 瑞
附3: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小组
组 长:李国栋
成 员:刘景文 程令伟 刘洪海 黄启军 宁群群 李 龙
附4:
葛石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于会斌
成 员:赵兴陆 王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