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8582702/2023-209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生优待政策 |
政策:E独生子女,加5分。(中考加分以当年政策为准)
流程: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考生填写《登记表》,学校依据报名库填写《XX学校-XX(镇、街道、开发区)2023年独生子女享受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名单》,与乡镇卫计办做好对接,按县卫健局的要求填写、办理。考生母亲计划生育管理所在村居或单位开具独生子女证明,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填写完整基本信息(宁阳县户籍的考生,无需家长去镇、县卫健部门盖章),表后用胶水粘贴独生子女证明和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写清亲生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号。各学校收齐后,将《名单》电子版和学生“登记表”统一分别送考生母亲计划生育管理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卫计办审核盖章,不允许家长个人报送。
宁阳户籍的独生子女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卫健办审核后,报县级卫健部门审核(办理)。
户籍地为县外“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由户籍所在地两级卫健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由考生学校交学籍学校属地卫计办。宁阳县外“非农”户口的独生子女,不享受加分政策。
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 考生登记表
(农村独生子女,编码E类)
县市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初中毕业学校 | ||||||
初中学籍号 | ||||||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卫健 部门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宁阳县 教体局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农村独生子女考生, 属E类特殊考生,加5分。
2.此表要与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