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8582702/2024-181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解读 |
一、关于高新区居民子女入学也纳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政策是怎样的。
自宁阳县成立高新区以来,辖区内居民子女入学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宁阳县实施民办义务教育治理工作,将原民办金桥学校转为公办,新设立了团结路中学和团结路小学,作为承担城区南部社区以及高新区辖区居民子女入学的服务学校;今年以来,学校采取积极措施,投资改建校舍、增添仪器设备,努力扩充学位,争取让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能早日进入城区学校就读。
一是自2024年起,将高新区辖区驻地生源纳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因城区学位有限,目前仅接收高新区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生源;其他年级2024-2025学年暂不接受转学,仍在原服务学校就读。二是部分学校招生片区调整。为解决高新区居民子女就学问题,今年对团结路中学、团结路小学、八仙桥西关小学等部分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三是考虑到新纳入的高新区居民子女的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原则,家长仍可以选择到泗店镇和乡饮乡原服务学校就读。
二、县教体局在教育入学‘一件事’上,是如何落实数据赋能、优化流程,实现便民利民目标的。
教育入学“一件事”,作为宁阳县国定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之一。其工作目标是,坚持数据赋能,深化居民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升级教育入学平台,全面提供群众子女报名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一网通办”服务,实现具有本县域内户籍和登记房产居民子女报名入学“零证明提交”,最大限度减少持居住证居民、无登记房产居民等特殊类型网上提交证明材料数量,大力提升群众子女报名入学的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县教体局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县公安局等8部门,齐心协力为群众提供“集成办”服务。主要做法是,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升级“宁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通过与公安户籍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社保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出生医学信息、婚姻信息等数据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便捷优势,自动填报相关信息。对自动填报的数据不上传证明材料,从而减少家长填报时间。同时,在学校审核过程中,对自动获取的信息只需审核关联关系,无需再判别真假,提高了审核效率和精度。
三、宁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中,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都有哪些政策。
按照上级“公民同招”要求,宁阳县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同步进行,也是通过“招生平台”面向全县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经县教体局批准后,学校予以发布,并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招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未经网上报名的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如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方案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除报名所需的基本信息外,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宣传与招生,违者予以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四、今年的招生对象有什么新要求。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学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五、今年的招生原则有哪几个方面。
(一)依法招生,规范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通知(鲁教基发〔2021〕2号)等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招生。所有报名入学新生均须在“宁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报名,否则不予建立学籍。
(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按照行政区划、学校规模、学校布局、社区人口分布以及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我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探索实施多校划片。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均符合要求的应招尽招;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生源统筹安排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
(三)阳光招生,严控班额。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招生。严禁城区公办学校招收寄宿生。严控班额,全面实行“阳光分班”,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四)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简化流程,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成果,深化数据赋能,优化招生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通过“招生平台”对新生入学户籍、房产、工商、社保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