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349310925Y/2024-203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改革创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东省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办公厅便函〔2024〕199号)的部署要求,提升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便利度,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破产管理人依法核查企业信息时多头跑、时限长、材料多、成本高等问题,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系统集成、数字赋能,建立健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机制和线上线下办理体系。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模块和线下服务专窗,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推动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查、全程网办,为破产管理人提供企业破产信息核查高效办成服务。
二、事项范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强制清算等4类案件,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清算组,依法申请核查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企业车辆信息核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企业房产信息核查、企业船舶信息核查、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等信息核查等。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材料清单。细化梳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内容,按照“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所需申请信息整合形成“一张表单”。按照材料最简化原则,全面梳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涉及事项的材料清单,明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2项材料为必要材料,同时提供破产管理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执业证明2项材料,用于核验经办人身份信息。
(二)编制办事指南。梳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核查内容、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为申请人提供办事引导和一次性告知服务。
(三)优化服务流程。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接件—确定破产管理人身份一将查询需求推送至责任部门一获得查询结果一统一送达破产管理人”路径畅通。线上,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为破产管理人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工,组织骨干力量集中攻坚,推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落实落地。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做好线上线下流转,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办事窗口、公众号、新媒体等途径,线上线下广泛宣传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改革政策,提高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