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120958/2024-185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招考专栏 |
根据《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宁阳县公费农科生考察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24年面向宁阳县就业的公费农科生,名单见附表。
二、考察事项
1.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
(2)《2024年宁阳县公费农科生考察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后手写)。按照考察表中所列项目,逐项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4)身份证(验原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个人总结(附件3)。手写个人总结1份,具体包括:被考察人员的基本情况,从升入中学后到现在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能力素质情况,奖惩情况,应回避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不少于1500字,落款处签署姓名和时间。
2.配合做好实地考察
近期,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将派出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人员一般不低于10人。座谈后,考察组要与考察对象单独谈话,对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核实,听取考察对象意见。
3.请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电话不畅通联系不上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体检事项
考察合格的公费农科生,进行体检。
体检集合时间:2024年8月9日(周五)上午7:30
体检集合地点: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首)
1.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一寸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约300元),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请自备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
(2)体检前到集合地点填写《自检表》(由组织单位提供)。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违约;因通信不畅影响体检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3)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日晚上21点后请勿进食,24点后勿进水,体检当日早上须空腹。
(4)参加体检人员所携带的各类通信工具须集合时上交、统一保管,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不要携带行李箱、储物箱、背包等大件行李。
(5)体检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自行脱离体检队伍。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人员,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怀孕人员需于体检当天提交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孕证明材料。
(7)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3.个人总结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