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4998XE/2024-187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老年人补贴 |
【申办指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4-09-1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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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具有宁阳县常住户口,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二、办理程序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县民政局依据各乡镇(街道、园区)审核名单,对当月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于每季度末发放补贴。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户籍具体由单位管理的,持单位证明,向单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宁阳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审核。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
3.审批。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根据核实情况,形成审批意见。对审批不通过的,要书面予以通知;通过审批的,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上报县民政局。
三、申报材料
1.《宁阳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农商行卡或存折(需加挂财政补贴功能)复印件。
四、发放标准
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10元;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咨询电话:5625226。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