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索  引  号 1137092100434998XE/2024-187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老年人补贴
【申办指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4-09-11 11:32 浏览次数:

一、申请条件

具有宁阳县常住户口,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二、办理程序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县民政局依据各乡镇(街道、园区)审核名单,对当月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于每季度末发放补贴。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户籍具体由单位管理的,持单位证明,向单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宁阳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审核。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

3.审批。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根据核实情况,形成审批意见。对审批不通过的,要书面予以通知;通过审批的,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上报县民政局。

三、申报材料

1.《宁阳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农商行卡或存折(需加挂财政补贴功能)复印件。

四、发放标准

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10元;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咨询电话:5625226。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