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八批集采等药品下一年度采购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函〔2024〕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泰医保函〔2024〕26号
宁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