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鼓励社区、村兴建老年公寓和兴办爱心食堂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
缪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社区、村兴建老年公寓和兴办爱心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工作现状
近年来,宁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宁政发〔2015〕41号)和《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字〔2021〕12号),坚持“政府引领、社会主办、市场运作”的原则,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服务方式,着力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全力打造宁阳特色养老品牌。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敬老院12处、民营养老机构2处,街道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处,日间照料中心22处,农村幸福院108处,幸福食堂31处,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我县养老工作主要做法
针对城乡不同的养老服务特点,探索创新村居嵌入式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向社区、农村、家庭延伸,着力构建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一)城市社区养老。大力推进“物业融网·红暖万家”工程提质扩面,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路径,鼓励支持养老公司进驻小区提供“养老+物业”服务,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完善“网格—探视—需求—服务”养老服务流程,社区开展社区工作者“扎根”行动,以200户600人为单位配备助老服务员,定期登门探望老人,建立服务台账,根据老人需求意愿,对接服务机构及时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机构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梳理九大类22项服务事项,制定“惠老礼包”,真正的把养老服务送到小区、户里、家里。
(二)农村养老。把乡镇敬老院打造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村级养老服务点,健全乡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向村居、农户全覆盖,把养老服务送到户里、家里。乡镇敬老院服务转型,开放办院,收住社会老人。积极探索“企业托管,连锁运营”模式,由开元老服务公司统一托管98家农村幸福院,购置4辆“幸福餐车”和2辆助浴车,集成助餐、助购、助浴、助医等功能,以满足农村老人多层次服务需求,逐步盘活、用活农村幸福院这一阵地。
(三)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党建引领,社区领办,多元发展,长久长香”的幸福食堂建设模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县幸福食堂已达到31处。一是党建引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发展。2023年以来,在财力十分紧张情况下,投入120万元对幸福食堂给予补贴。选取基层组织基础和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和社区,由村支部书记和社区书记带头抓好幸福食堂建设,实现了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效果。二是多元发展。社区成立养老服务公司,利用现有资源和场地建设幸福食堂,统筹抓好日常管理运营。目前,河滨社区、邢庄社区采取了社区领办模式;中达社区、八仙社区等六家幸福食堂委托专业养老机构连锁运营模式。鼓励农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多形式建立幸福食堂。目前,已培育出伏山镇东代村和东庄镇南故城富村自主发展模式,葛石镇杏山村的志愿+服务模式,磁窑镇后李村市场化经营模式,东疏镇沙窝村在外乡贤投资运作模式。三是长久长香。建立了“财政补一点、村级担一点、社会捐一点、村民出一点、志愿服务帮一点、市场经营挣一点”幸福食堂筹资模式,确保幸福食堂长“久”发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宁阳县幸福食堂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宁阳县幸福食堂评估暂行办法》,按照新建幸福食堂农村5万元/处、城市7万元/处给予建设补贴,根据就餐人数,发放1.5-5万元运营补贴,推进幸福食堂长“香”发展。四是常态化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幸福食堂进行了暗访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详细了解幸福食堂运营是否规范,饭菜是否可口,服务是否满意,促进幸福食堂把“食”事办好。前期,中国社会报记者、农村大众副主编、泰安日报记者,先后来我县采访幸福食堂建设工作。中国民政公众号发表《山东:“助老食堂”开启老人幸福“食”光》引用我县工作,中国社会报刊登《山东省宁阳县建设幸福食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农村大众刊登《婶子大娘来帮忙,幸福食堂幸福长》,人民日报网、人民网、光明日报、中国网等国家级媒体多次报道我县工作经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对上争取,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可持续发展的服务管理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和督导暗访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宁阳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付明龙 电话:562153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