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4-194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相关会议:【会议公开】县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
为深刻吸取外地交通事故教训,全力保障我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各相关部门近期需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公安部门
1.抓紧抓实“护学岗”。严格落实《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规范(试行)>通知》,会同教体局及有关学校在学校周边设立承担上学、放学时段维护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等职责任务的“护学岗”。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复杂、师生较多的学校,落实“护学岗”队伍。
2.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按照“一校一策”的标准,制定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加强校园周边路网运行监测,增加路面交警,对人流车流量较大的道路,在上放学高峰时段,实行必要的临时限行、交通管制、车辆限速。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查处,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乱象。上下学期间,学校出入口周边道路范围内严禁停放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校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设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有条件的学校出入口两侧人行道范围内,设立隔离护栏或其他分隔设施,设置全封闭护学通道,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学校安全。
3.强化校车源头防范安全治理。会同交通、教体等部门开展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逐企逐车排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开展一次集中审查、背景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及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召开集中约谈警示会议,压紧压实企业、学校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4.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体防控。将校园及周边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设置必巡点,强化巡逻守护,做到“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以及网吧、游戏厅、小饭桌、施工工地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5.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社区村居深入排查涉校矛盾纠纷,及时开展化解稳控。全面摸排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刑满释放等前科、吸毒、涉访滋事等重点人员以及性格偏执、生活失意人员,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健全完善“一键报警”装置,实现与派出所、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运行。加强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推动充实保安力量,及时清理更换无证及超龄上岗的保安员。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指导,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水平。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进校进班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教体部门
1.指导学校幼儿园联合相关部门,制订“一校一策”安保工作方案。实行早到校学生提前入校制度。
2.组织开展校园安防力量、安防设施检查,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达标。
3.对学生、学生家长常态化开展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学1个月内,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摸排筛查,对各类重点群体进行心理疏导、转介等。
4.指导学校健全校车档案,引导学校、校车乘坐学生及家长举报“带病校车”和校车驾驶员违法行为。
5.会同公安部门,加强“护学岗”力量。
三、财政部门
1.负责将公办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资、校园安全保卫条件建设经费、校舍安全经费等费用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优先保障学校安全经费的支出。
2.承担各部门在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投入所需费用,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住建部门
1.对学校周边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路面平整、设施完好,信号灯、照明等设施正常运行,对破损、不清晰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对遮挡信号灯和标志标牌的树木进行修剪,对学校周边全部窨井加装防坠设施,根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要求补充设置限速、学校驻地标牌。
2.配合学校设置拒马、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依法加强对学校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3.依法对新建校舍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4.配合教体部门对校舍安全进行鉴定检测。
五、交通运输部门
1.根据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会议“四个步骤、八项内容”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对公交企业、客运企业、出租企业开展起底式拉网式隐患排查,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公交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督促公交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公交车驾驶员档案,建立公交车及车辆驾驶员动态管理台账,重新审核驾驶员家庭背景,重点摸清驾驶员是否存在家庭矛盾等不稳定因素。
3.要求公交企业落实晨会制度,每日提醒公交企业驾驶员提高安全行车意识,确保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4.督促校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严格校车车辆维护和年审年检,确保校车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召开全县学校周边非法营运出租车治理工作部署会,成立12个执法工作小组,对全县中小学全覆盖,开展学校周边黑出租稽查治理。
6.局农村公路管护中心加强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标识标牌和校车停靠点标牌、标线及时更换、维修。
六、市场监管部门
1.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划分风险等级,督促经营业户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和“过量食用高盐、高糖、高脂有害健康”的消费提示,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2.全面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三防措施、餐具清洗消毒、大宗食材采购、主体责任落实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将排查出的隐患形成台账,同时通报主管部门及主体单位,督促主管部门及主体单位整改落实,逐一销号,确保学生饮食健康安全。
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1.做好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治理。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工作。
八、消防救援部门
1.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充分利用学校“开学第一课”的有利时机,联合教体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大队派出宣传小分队提供业务指导。
2.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制定《校园消防安全明白纸》,联合教体局组织指导全县学校,针对火源管控、消防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开展一次清单式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3.开展一次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大队派出专门力量,对全县设有学生住宿、食堂的学校及多次检查仍存在火灾隐患的学校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通过采取警示约谈、隐患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九、卫健、应急及属地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