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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公安局-行政执法岗位清单
发布日期:2025-01-03 14:33 浏览次数:

出入境管理大队

一、职责权限

负责全县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审核工作。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对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2.联系电话:0538-5615543

 

治安警察大队

一、职责权限

负责拟订户政管理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指导、侦办重大治安案件。

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用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负责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

二、执法机构设置

治安大队秘书科、户政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公共秩序治安管理中队(旅游秩序管理中队)。

三、执法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1+6”综合服务模式的通知》《全省人口信息化工作评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公安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山东省公安厅《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实施规范》(试行)、《关于治安部门全力做好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3]306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宁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阳县公安局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市场监管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字【2018】53号)。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调理办法》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金阳大街501号

2.联系电话

秘书科:0538-5615562

户政管理中队:0538-5615537

 

交通警察大队

一、职责权限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开展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二、执法机构设置

交警大队交管科、交警大队车管科、交警大队驾管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治安中队、事故一中队、事故二中队、大案中队。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

交警大队:解放路990号

交管科:解放路990号

车管科:104省道与文化路交汇处

驾管科:104省道与文化路交汇处

一中队:解放路990号

二中队:堽城镇茅庄十字路口

三中队:磁窑镇钜平大街

四中队:342国道东疏镇小王庄

五中队:泗店镇解放路与104省道交界处

治安中队:磁窑镇钜平大街

事故一中队:建设路与文化路交界处

事故二中队:钜平大街与蟠龙山大道交叉路口北400米

大案中队:建设路与文化路交界处

2.联系电话

交警大队:0538-5665006

交管科:0538-5665116

车管科:0538-5665003

驾管科:0538-5665005

一中队:05385665011

二中队:0538-5665012

三中队:0538-5665013

四中队:05385665014

五中队:0538-5665015

治安中队:0538-5665017

事故一中队:0538-5665061

事故二中队:0538-5665062

大案中队:0538-5665010

 

禁毒大队

一、职责权限

依法审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对违反易制毒毒化学品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执法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大街501号

2.联系电话:0538-5615519

 

 


信息来源:宁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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