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3-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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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及市级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商务局商贸流通科(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四楼)。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36175。
(三)电子邮件:nyswj@ta.shandong.cn。
2025年3月1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及市级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