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xx,男,土家族
被申请人: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因不服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2月14日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