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医保发〔202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泰医保发〔2025〕3号
宁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