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5-092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资格考试 |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5〕10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安排 2025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4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2、资格核查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中级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 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试人员使用中级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且系统对该中级资格信息核验未通过)以及使用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的,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所有使用中级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或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的,均由所属核查点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仍须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点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3、现场核查时间及地址 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4月16日—4月22日; 现场核查地点:宁阳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二楼206); 咨询电话:0538-5620362 报名通知:http://rsj.taian.gov.cn/art/2025/4/3/art_51357_10315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