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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检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发布日期:2025-04-11 14:33 浏览次数:

一、任务数量

2025 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332 批次。其中,国转移任务 84 批次,省级任务 327 批次,市级任务 921 批次,县级任务 2000 批次。抽检 40 个食品大类、294 个食品细类,检验 3103个项目。

二、任务安排

(一)中央转移任务。市场监管总局转移我县监督抽检计划任务共计 84 批次,主要抽检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 37 个食品大类、270 个食品细类。检验项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确定。抽检对象为我县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兼顾大型餐饮单位、连锁快餐企业和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省市场监管局任务。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7000 批次,其中,计划在宁阳地区监督抽检 327 批次。省市场监管局本级监督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 年版)》确定。抽检对象以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为主,重点加强对两超一非、掺杂掺假等重点问题的抽检,部署开展新业态食品、农村食品、网络食品等专项抽检。针对集中采购平台和学校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双周检”(寒暑假除外),重点抽检校园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和复用餐饮具,两年内实现大中小学校园抽检全覆盖。

(三)市市场监管局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共安排食品安全抽检7600 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 2660 批次,在宁阳地区监督抽检 921 批次。抽检品种以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三小”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为重点,加大对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抽检动态清单中风险较高、问题较多的产品抽检力度。

(四)县级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共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 800 批次。各类食品抽检项目应包括《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 年版)》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非必检项目,非必检项目年度应至少覆盖一次。重点针对辖区内主要批发市场和主要菜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开展抽检,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围绕食品种类、抽样环节、不合格项目、抽样区域等内容,定期开展抽检数据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风险隐患,结合当前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肉类及肉制品、植物油、月饼、单位食堂、外卖行业等县级食品专项监督性抽检活动,确保问题发现率,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五)“你点我捡”专项任务。按照省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会议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有关要求,及 2025 年全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方案,在全覆盖监督抽检基础上,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品种,全县完成抽检任务不少于 300 批次。

三、工作要求

(一)聚焦民生实事。落实全省民生实事工作,按照《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创新开展“百姓点检日”“电视问检”等活动形式,深入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提升群众参与数量,增强群众对食品抽检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以收集到的群众点选意见为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网络食品经营者等区域为重点,以不合格或连续多年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完成年度抽检任务目标。

(二)完善抽检体系。全面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抽检检查、执法办案“三个体系”建设,及时将监督抽检问题食品信息通报食品监管和稽查办案部门,涉及校园食品的及时将不合格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涉及食用农产品的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食品种类、抽样环节、不合格项目、抽样区域等内容,定期开展抽检数据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风险隐患,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等提供基础支撑。常态化开展常规抽检,针对潜在风险部署专项抽检、应急抽检、执法抽检,深挖各类安全隐患,推进问题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直播带货、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等食品销售新业态,开展专项抽检,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组织生产环节专项抽检,着重抽检非本辖区销售食品生产企业,实现在产生产企业有效覆盖。开展流通量大的省外食品专项抽检,保障流入我县食品安全。及时开展对舆情反映的问题食品的抽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充分利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原则上不将标签标识、感官等无需通过仪器设备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

(四)强化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抽检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全县食品抽检计划,配合安排涉及我县总局转移、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抽检监测任务,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局本级抽检任务。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原则上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

(五)及时处置风险。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深化“三书一函+核查处置”运用,提升核查处置完成率、按时完成率、立案率,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落到实处。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推动实现地方产业提升。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六)提升数据质量。综合采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持续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的承检机构,及时通报认证认可等部门。规范使用国抽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抽检数据,严禁将已送达至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验报告进行撤销处理。要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中核查处置数据的抽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按需开设国抽信息系统账号,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清理调整。

信息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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