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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500404/2025-093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无人机飞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1 10: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25年5月1日-5月15日(如遇不可抗力,作业时间顺延),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无人机飞防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飞防区域范围

本次无人机飞防涉及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东疏镇、鹤山镇、伏山镇、堽城镇、蒋集镇、葛石镇、开发区、高新区所有小麦种植区域。

二、注意事项

1、作业药剂对蜂、蚕、鱼、虾和有机蔬菜等经济作物会产生影响,请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抓紧时间通知所辖各村,书面统计上报飞防避让区域,并通知相关种养殖户自行采取覆盖或及时搬离飞防区域,避免造成危害。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飞防组织拟订计划,提前通知村委会安排专人指引规避区域,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作业的,后果自负。

2、飞防组织要在飞防作业开展前两日,与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接,由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前通知村委会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督飞防质量,确保飞防不遗漏地块,实现飞防区域全面覆盖。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附:关于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无人机飞防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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