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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349310925Y/2025-096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吴秀芬、吴小娟、吴晓莉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09:14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_15_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不动产。

   联系方式:0538-539007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吴玉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宁阳县商业局家属院

北二排东起第一户

宁房权证宁字第0006919号

宁国用(2002)字第155-11号

吴秀芬、吴小娟、吴晓莉

 

 

 

 

 

 

公告单位: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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