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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4998XE/2025-096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泰安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16:5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范围

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具体范围见《泰安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附件1)。购买泰安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单件产品补贴额度为其实际销售价格的30%。每个品类只可享受补贴1件(套),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人最多购买10类10件产品,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0元。

二、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的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具备完成本通知中销售主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2.主体自愿参与活动,做好平台信息录入、配送及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目录内补贴产品要统一张贴“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参与企业对参加补贴产品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参与补贴商品须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

4.主体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为减轻商家垫付资金压力,在每批次补贴资金申报审计期间(原则上每月为一周期),根据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商家核销补贴数据,实行80%的预拨付。通过县(市、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第三方审计公示后,根据审计结果,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商家。对已享受补贴的退货商品,能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根据上级通知,自愿接受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账户监管等要求。

5.制定防范骗补套补、恶意囤货的相关措施,不得有先涨价后降价、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刷单拆单等违规行为。

6.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任务

1.活动参与主体要做好参加补贴商品的报备工作,参考价格以当前消费者普遍实付价格为准。参加活动的家电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统一张贴“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

2.活动参与主体要具备与泰安市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对接的能力。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3.活动参与主体要建立独立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线下销售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种适老化产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安装或送达后照片以及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信息。

4.活动参与主体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要通过设置展架、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持续营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消费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活动参与主体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活动参与主体按照自愿、诚信原则参与活动,保证各环节交易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

3.鼓励参与主体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包。严禁主体借机提高商品的成交价格,应在主体原有最低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消费者补贴。

4.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销售主体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已享受补贴的商品,线下销售主体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5.活动参与主体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

6.活动参与主体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民政局有权终止主体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销售主体申请表、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目录:

1.销售主体申请表(见附件2)。

2.销售主体参加活动门店汇总表(见附件3)。

3.申请参与补贴活动的产品清单(见附件4)。

4.销售主体相关业务、能力、经验介绍(附一张主体总店照、两张营业环境照)。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入账账户开户证明(网银截图或电子回单,要体现出银行的电子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电子签约的,另需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盖章)。

7.参与主体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消费者骗补套补、退换货、投诉等行为的管控措施。

8.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等。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按要求向注册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经县级民政部门初审合格后,于5月19日17:00前报送至泰安市民政局。PDF扫描版由各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发送至市民政局邮箱。

2.市民政局复核后,合格主体名单将在泰安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泰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对参与活动主体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录。

3.服务咨询电话:泰山区民政局:0538-5362178;岱岳区民政局:0538-8561885;新泰市民政局:0538-7266898;肥城市民政局:0538-3229969;宁阳县民政局:0538-5625226;东平县民政局:0538-2839911;泰安市高新区:0538-8911013泰山景区:0538-5369533。

附件:

1.泰安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docx

2.2025年泰安市消费品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申请表.docx

3.2025年泰安市消费品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主体参加活动门店汇总表.docx

4.2025年泰安市消费品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参加活动产品申请表.docx

                                       

                                                                                                        泰安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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