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596586195T/2022-14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行风与投诉 |
【依法执业自查】宁阳县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执业自查
发布日期:2025-05-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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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2021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宁阳建设为主线,以工作落实年为抓手,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凡在本中心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取得的执业(助理)医师、药师、护(士)师资格并注册的所有在编、临聘人员,必须履行如下廉洁从业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医务人员从业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健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忠实岗位职责,不侵害社会公德、单位利益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不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严禁挂证、出租、转让、租赁个人依法取得的执业医师、药师、护师资格执业证书,不到非注册地点从事医疗活动坐诊坐堂、不指定患者到零售药店购药、检查。
4.努力提高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严格诊疗规范,依法执业,确保医疗安全,凡在非注册地点造成的各种纠纷、事故均属个人行为,与注册医疗机构无任何关系。
5、在正常医疗活动中,严禁吃、拿、卡、要,拒收、推诿病人,收授红包,药械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
6、以上承诺已认真阅读,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组织处理、纪律处罚及法律责任,与注册单位无任何关系,责任自负。
监督单位:宁阳县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信息来源:宁阳县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