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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921593611615L/2025-1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诊疗服务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2025-05-26 00:00 浏览次数: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协议书内容

 

甲方: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甲乙双方自愿组建成立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按照组织内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及不具备诊治能力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患者转回乙方。

2.甲乙双方应明确责任科室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并开设绿色通道。乙方转诊住院患者携带双向转诊(上转)单直接入住甲方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后,安排责任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并记录,将接诊患者住院信息反馈给乙方。

4.患者转回由甲方主管医师开据双向转诊单(下转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记录下转信息。

5.甲方接诊科室有义务做好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指导,乙方应主动甲方沟通,做好患者的后续治疗。

(二) 技术指导

1.结合乙方需求及甲方工作实际,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院管理、质量控制、医疗安全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在业务开展和设备上支持乙方,帮助乙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经协商甲方可采取派驻名誉院长、名誉科主任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双方协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指导乙方采取适宜方式开展家庭全科医生服务,努力降低区域居民发病率。

(三) 人才培养

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水平,重点培养乙方全科医生团队。适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

(四) 资源共享

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在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逐步建立检验检查中心,开展远程诊疗。甲方因更新或升级替换的部分医疗设备,结合乙方业务实际,优先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设备使用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县卫计局疾病分级诊疗指南规定的乡镇卫生院26种病种诊治范围之外及规定病种内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上转转诊率须达到90%以上;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乙方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2.乙方应妥善安排转诊给甲方的患者,并提前与甲方责任科室联系。病情危重者由甲方派出救护车接回或乙方直接送往甲方,其他患者可酌情护送转诊。双向转诊(上转)单由患者携带至甲方,甲方接诊科室协助患者办理住院。

(二)技术支持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2.乙方在辖区内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同辖区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家庭医生服务。

(三)人才培训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分别于每年5月份或12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3.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

(四)资源共享

1.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至甲方开展。

2.在紧急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义务在人才、设备等资源上有偿支持对方。

3.甲方在组织各类管理、团队培训及各类文体活动时,将积极邀请乙方派人参加。


甲方联络部门:医共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5636469

乙方联络部门:医务科                  联系电话:0538-5661609


医联体合作协议内容

甲方:山东省第二康复医院

乙方: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通知》(泰政办法〔2016)6 号)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6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组建成立医疗联合体,按照医联体内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双向转诊

1.甲、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基本原则,乙方将超出诊疗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转往甲方,甲方将进入恢复期的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由医务部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给乙方。

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乙方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分级诊疗转诊单。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具分级诊疗转诊单报甲方医务部办理手续,医务部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二)技术指导

1.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对口支援,派驻人员坐诊、查房、讲座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2.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甲方在已发展成熟的中西医适宜技术中筛选适宜乙方开展的诊疗项目,指导乙方实施并推广。

4、甲方筛选适宜的科研项目,邀请乙方参与共同开展。

(三)人才培养

1.甲方为乙方免费进修、培训医护人员。

2.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水平。

3.甲方举办短期基层医技培训班,各层次学术交流、如需现场观摩、会诊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活动等事宜,优先通知乙方单位医护人员参加;

(四)资源共享

1.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并根据情况给乙方一定优惠。

2.甲方相关部门指导乙方的院内感染、检验检查、影像等质控工作,并逐步为医联体成员单位开通便捷的服务终端。

3.凡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公布认可的检验项目结果在医联体内互认。

(五)远程会诊

根据工作需求,甲乙双方由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远程会诊工作的开展,逐步完善远程会诊及远程诊断系统。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落实分级诊疗转诊

1.甲乙双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病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

3.乙方应妥善安排患者转诊甲方,并提前与甲方联系人联系。双向转诊(上转)单由患者携带直接前往甲方接诊科室就诊或办理住院。

4.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5.乙方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二)技术支持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

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3.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科研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

(三)人才培养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每年1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3.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

(四)资源共享

1.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转至甲方处开展。

2.甲乙双方执行检查单互认,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结果查询办法及时查阅检查、检验结果。

3.乙方检验部门主动接受甲方的质控监管。


甲方联络部门:医务部            电话:0538-8202010

乙方联络部门: 医务部            电话:0538-5661609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双向转诊流程



信息来源:宁阳县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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