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494320783Y/2023-167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东庄镇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行风与投诉 |
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搞好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科室的重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要按照热情、公正、及时、稳妥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
二、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科室都必须严肃认真、及时承办,不得推诿和积压。案件办理期限:一般案件限一周内办结,较复杂的不得超过1个月,月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信访电访登记簿”,不得遗漏和丢失。经领导批示的,承办人要进行记载并及时督促检查和催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四、上级和其他单位批转来的信访事宜,除按以上原则和分工承办外,应按领导批示和要求予以回复。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处后(除匿名、假名、无地址的外),要及时向来信来访人进行书面或口头答复。如对查处答复不满意,要继续复查,并将结果回复信访人。
六、各科室所承办的信访案件,必须写出书面查处报告及答复,并连同原信或来访记录交院办存档备查。
七、反映执法人员思想作风、贪污受贿等问题的,报主任或副主任,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八、反映有关业务问题的,转主管主任并按批示办理。
九、要求面见领导的,安排接待时间。特殊情况下,征得来访人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认真接待,事后如实汇报给有关领导。
十、各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承办和办结的信访数字情况统一报院办。
十一、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主任或主管主任每周有一名领导用半日时间对外接待。
1、接待内容:举报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队伍管理、文明行为、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反映有关商业法规贯彻执行的重大事宜。
2、接待方法:首先由接待员接待来访人员,除反映上述内容外,来访人员有要求直接向领导反映或举报情况的,由领导接待。其他情况由接待员接待后,按本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3、接待时间:每周五上午8:30至11:30。
4、接待地点及电话:院办公室0538-5991243
服务群众办公室0538-535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