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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921494321129G/2022-143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一中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安全制度】宁阳一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7 16:56 浏览次数:

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学校传染病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  长:孔令国

副组长:曹化锋

成  员:张庆勇  孟  伟  许振恒  刘常伟  冀国栋  张  仪

        王志远  翟延伟

报告人:梁丽彬

二、工作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

2、学校卫生所长梁丽彬担任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各处室、各年级主任及班班主任是疫情报告的成员。协助学校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三、监测与报告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午晚检、缺勤追踪与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给年级领导,年级领导报告给学校卫生所。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午晚检由班主任或班长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时限和要求

(1)疫情报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等重大疫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局和县教体局。

(2)疫情报告要求

①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②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③做好登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④报告顺序:班主任→卫生所→疫情报告人排查→分工负责人→分管领导→疫情报告人→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县教体局疫情防办5688090

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科5623042

八仙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5661616

急救报警120

(3)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宁阳县第一中学  

2022年9月3日 


信息来源:宁阳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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