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4998XE/2025-110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社会公益事业 |
宁阳县民政局2024年度“百岁老人高龄补贴”和“老年优待”项目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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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百岁老人高龄补贴”和“老年优待”项目由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依据《泰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泰民[2021]13号)规定,现将2024年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百岁老人高龄补贴项目和“老年优待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鲁政发〔2011〕54号)规定,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98号)第九条 高龄补贴资金由财政分级负担,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除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外,差额部分每人每月100元由市、县财政各负担一半。
2.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省级补助公交资金项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文件中“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政策的要求,用于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省级补助公交资金8万元。
三、项目周期
一年
四、资金额度
百岁老人高龄补贴:10万元;
老年优待:8万元
五、项目负责单位
宁阳县民政局
六、联系方式
0538-5625226
七、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度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57人,使用2024年中央/省/市级福彩公益金10万元(2024 年度资金1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0万元),已全部足额发放。
本年度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156000人次,减免费用8万元,使用省级资金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万元;
八、实际效果
减轻老年生活负担,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