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索  引  号 11370921349310925Y/2026-02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张方华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10:58 浏览次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8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阳县建设路69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

 联系方式:0538-5390072。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张方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鹤山镇泗皋东南村

宗地面积:256㎡

房屋建筑面积:101.3㎡
宅基地/


公告单位: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