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宁阳县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新街629号。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17071。 (三)电子邮件:nyxyjj@163.com。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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