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发展、矿区生态修复的发展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宁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县城西街219号。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390001。 (三)电子邮件:nyxgtjbgs@ta.shandong.cn。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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