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宁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宣传载体,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1、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司法行政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其中机构设置类4条,法规规章类3条,通知公告6条,政策解读类5条,规范性文件3条,开辟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0余条。按时发布2020年度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对2021年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宁阳县司法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公开信息登记制度。县司法局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份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县纪委监委、司法、审计等部门全程监督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切实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1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全面推行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政府文件审查全覆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宁阳的平台优势,公开发布信息100余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满足公众对信息量的需求,丰富栏目信息内容,整合分类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发布,力使每一条信息都能发挥其价值。县司法局积极拓宽公开形式,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宁阳法律通”推送司法行政相关政务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2021年,累计发布工作信息、各类普法咨询170余条,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加强对融媒体等的交流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真正把新媒体办成百姓喜闻乐见的沟通和办事渠道。

5.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局长任组长,各室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重视不够、研究不透。二是公开的效果需进一步提升。虽然按照县大数据中心要求做好了相关文件的公开,认真制定了司法局政务公开目录及负面清单,但实际操作中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重点不突出,致使政务信息公开没有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以规范管理促完善,以严格监督促提高,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认真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是在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综合效应上下功夫。认真对照上级文件及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官方微博、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县司法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及时对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进行修改完善。定期对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清理结果及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公开,公开并及时更新本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明确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要点中涉及我单位的相关信息的公开。

3.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为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39号建议,已与代表见面征求意见,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5月15日,宁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了文庙、八仙桥2个街道社区书记、人民调解员、居民代表及政法干警家属代表参加。二是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加强重点时段宣传,12·4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期间,全县举办专题讲座20余场、系列宣传活动11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面对全县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积极浓厚“法治进万家”社会氛围。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