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宣传载体,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牢牢把握“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定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宁阳、平安宁阳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积极主动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55条,其中履职依据3条、机关简介9条、规划信息4条、行政处罚依据5条、通知公告4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25条、其他法定信息5条。按时发布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及时对2022年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公开。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宁阳县司法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县司法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率、正确率,公开的每份信息需由拟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正确无误。严格按照县大数据中心要求及时完成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内容的维护,确保县政府网站相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数据及时更新到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平台优势,丰富栏目信息内容,整合分类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发布,力使每一条信息都能发挥其价值。县司法局开辟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发布信息近40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宁阳法律通”推送司法行政相关政务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努力把新媒体办成百姓喜闻乐见的沟通和办事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县司法局将围绕合理确定解读渠道,除文字解读外,探索图表、访谈、集中政策宣讲等形式对发布的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特别是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和针对性解答,精准传送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县司法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及时对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进行修改完善。定期对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清理结果及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公开,公开并及时更新本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明确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要点中涉及我单位的相关信息的公开。

3.本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为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号、107号提案,已与委员见面征求意见,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县司法局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抓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法治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法治宁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是全面推动信息公开主动化。编制并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按照标准化目录扎实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宁阳县政府网站“公开主阵地”,公开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及解读等各类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重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宁阳法律通”全面、及时推送司法行政相关信息,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便民惠民的桥梁纽带。二是全面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每年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汇总形成宁阳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县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采取座谈论证、组织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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