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宁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基础性工作,奋力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7条,其中履职依据7条、机构职能22条、规划信息2条、处罚强制信息1条、通知公告4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20条、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10条,其他法定信息7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申请人需要了解我县人民陪审员简介,已发送至申请人指定邮箱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多样性开展政策解读。围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方面,通过宁阳法律通微信公众号和县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设置展台等多种形式,运用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表现加以解读。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政民互动,答复县政府网站在线咨询问题1条,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单43件,接听法律咨询电话超1300余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宁阳法律通”推送司法行政相关政务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5.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二是严格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严守保密审查程序,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强监督,对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查缺补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活动较少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内部考核力度,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各科室、各司法所一项重要任务,以考核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同时,及时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县司法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及时对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对上级政策和本级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我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定期对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清理结果及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公开;及时更新本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明确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要点中涉及我单位的相关信息的公开。

3.本年度共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建议1件、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1件,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县司法局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加强法治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全县重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请人民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开放日”活动4次,收集意见27条并推动全部整改。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