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专业指导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提升网络应用能力,确保政府信息透明、准确、及时地传递给公众,全力以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2023年,县人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布信息342条,主动公开目录公开落实情况如下:

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3件;领导成员及分工公开信息7件;政策法规公开信息13件,其中法律法规规章4件,政策文件2件,上级政策解读5件,本级政策解读2件;通知公告75件;规划及计划公开信息140件。

2.依申请公开

我局始终坚持“迅速回应,信息完整,格式标准”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民众便利为出发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及时、专业的处理。2023年,县人社局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线上3件,线下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协调监督,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并做好信息发布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相关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我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和“宁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我们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各类政策能够及时传递给企业,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2023年,县人社局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发布重点领域信息4条。“宁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共发布323篇文章,宣传转发上级政策动态203篇,原创文章120篇。

5.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实行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专职人员具体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对各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和更新频率,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

在2023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在简化信息公开分类、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设施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分类逻辑不够清晰,公众寻找相关信息存在困难。二是对于公开载体的应用较为单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对当前较为热门的新媒体渠道运用较少,例如“宁阳人社”抖音号仅发布11条信息。三是政务公开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仍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二)今后改进措施。

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明确文件公开的分类,删减多余的栏目,重新梳理较为热门的信息内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网络硬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基础性保障。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县人社局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县人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项,其中人大建议7项,政协提案4项;事项内容涉及服务业发展、民生商品价格、区域高质量发展等多个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吸收采纳11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为100%。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在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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