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泗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店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泗店镇驻地府前街29号;邮编:271402;电话:0538—5431001;传真:0538—5431001;电子邮箱:
nysddzb@shandong.ta.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泗店镇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拓展宣传载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出稳固推进、不断深化的良好态势。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有关规定,我镇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推进进度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泗店镇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其中,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由专人负责维护,能够及时加载信息、更新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服务信息。另外,乡镇各个村居也通过开辟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宣传资料,上门走访服务等多种形式,努力使政务信息进家入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使群众能够及时知晓并了解政府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各种服务信息。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在信息公开数量方面,截止到2020年底,乡镇通过“蟋都古镇魅力泗店” 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50余条,通过“宁阳手机报”发布信息240余条,开拓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平台,加大了对乡镇的宣传力度。同时,乡镇在各类报刊、网络上共发表文章512篇;电视新闻35条,树立了乡镇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泗店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泗店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纪委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分工副镇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推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机制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二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平台建设情况
1.平台机制建设情况。严格规定信息公开工作中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流程)。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发布工作责任人,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信息发布进行跟踪督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时限、审核流程、所提供信息材料格式要求等制定标准化模板,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蟋都古镇魅力泗店”政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各村委信息公开栏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优势。通过手机报公开时政类、生活服务类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泗店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各科室、各单位各负其职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2020年,泗店镇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泗店镇制作规范性文件0件,未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集中采购数量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泗店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泗店镇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仍然不够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2021年,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乡镇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乡镇将进一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并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乡镇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三)扩大公开途径,提高服务效率。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并利用微信、微博、短信通等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努力在泗店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特此说明
泗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