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磁窑镇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拓展宣传载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出稳固推进、不断深化的良好态势。202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有关规定,我镇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推进进度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磁窑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79余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岱下明珠魅力磁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160余条。涉及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和其他法定信息,政务公开平台发布19条。其中,涉及法规规章1条,政策文件3条,部门领导信息2条,规划信息1条,内设机构1条,通知公告7条,社会公益事业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农村道路及旧房拆除工作,已根据流程对其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发布乡镇规划计划、政府文件,通过“岱下明珠魅力磁窑”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乡镇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民生类信息。通过手机报公开时政类、生活服务类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有关制度,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截至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2021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需加强,公开数量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单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对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二)今后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政务新媒体“岱下明珠魅力磁窑”等多种方式和形式进行公开。二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并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易拉宝、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直接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精神,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要落实了以下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等一系列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5.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磁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