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磁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磁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扎实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协调全镇各部门站所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固推进。202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主动公开。根据市、县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关规定,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磁窑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67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岱下明珠魅力磁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425条。涉及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和其他法定信息,政务公开平台发布42条。其中,涉及法规规章6条,政策文件14条,部门领导信息15条,规划信息1条,内设机构1条,通知公告2条,社会公益事业3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我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夯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并在信息公开前明确公开类型。每份政府信息根据拟办人的保密或公开的明确意见,经过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通过明确的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及严格的审查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及时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发布及更新,确保发布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并积极发挥“岱下明珠魅力磁窑”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发布日常工作动态、惠民政策等,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化。

5.监督保障。根据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遵循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做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公布我镇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与法治政府、数字政府的建设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仍存在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相对单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等问题。

(二)今后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信息公开目录,持续聚焦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点问题,切实加大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配合县政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力争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创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新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一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人为本,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助发展,不断推动我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磁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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