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磁窑镇按照县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公开媒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保障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统计、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平台日常建设、严格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各部门积极配合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固推进、及时准确、标准规范的良好态势。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以及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相关要求,我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行责任分工并制定工作计划。2024年磁窑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3余条,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规范、及时有效。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的受理数量为0。
3.政府信息管理。磁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规范保密审查机制、目录指南更新机制,保证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一致性、审查程序和保密责任的明确性、公开目录指南的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中的信息根据调整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情况,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由审查人员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再由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进行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和其他法定信息的公开发布;政务新媒体主要是“岱下明珠魅力磁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乡镇工作会议、日常政务,在其主页面设有服务中心窗口,其中另设有政务服务、政策解读、便民查询入口、政务互动四个快捷窗口;另外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民生类政务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和便利服务。
5.监督保障。磁窑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按照上级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进行及时更新发布、总结汇报,配备的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受上级部门、领导监督指导。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内容、要求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有关制度,强化工作保密意识,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2024年,磁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比较单一,目前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三是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和调整,不能全靠上级部门提醒、要求;四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薄弱,获取和了解的意愿低,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具体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与不足,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的内设窗口,利用好各村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和媒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并要求定期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有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四是通过召开会议、明白纸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知识的宣传、讲解,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了解意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直接监督、指导下,本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要落实以下工作要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会议精神的学习解读以及宣传;决策执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政府网站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发展;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等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磁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并且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