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鹤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开展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1.主动公开2023年鹤山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450余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大好鹤山”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420余条。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发30余涉及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通知公告、公众参与、重点领域信息其他法定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其中,涉及法规规章4条、政策文件7条、政策汇编1条、规划信息3条、通知公告1条、决策公开4条、政策解读2条、乡村振兴2条、涉农补贴2条、扶贫脱困信息6条、教育信息2条、医疗信息1条、安全生产2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鹤山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党政办进行严格保密审查,根据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划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三类信息并由科室人员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审,主要领导进行终审,信息严格执行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网站平台管理,细化公开信息目录,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推进健全镇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通过大好鹤山”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鹤山镇工作动态,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各村委信息公开栏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5.监督保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由科室人员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审,主要领导进行终审,层层落实监督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公开平台的利用率不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发布不及时;三是在信息的时效性和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式上还有得提升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业培训,增强我镇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具体、真实有效三是拓展公开形式。通过“大好鹤山”公众号发布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鹤山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鹤山镇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并公布了镇窗口部门的办事程序加强对镇政府重要信息的公布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