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葛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葛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葛石镇中心大街103号;邮编:271404;电话:0538-5411242;传真:5411828;电子邮箱:nyxgszdzb@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葛石镇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拓展宣传载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出稳固推进、不断深化的良好态势。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有关规定,我镇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推进进度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葛石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生态葛石魅力枣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70余条。其中,涉及法规规章5条,政策文件7条,决策公开5条,会议公开5条,政策解读6条,规划信息5条,通知公告6条。特别是发布了重点领域信息的信息20余条,其中农业侧结构性改革信息3条、扶贫脱困信息4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6条、教育信息2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县政府“中国宁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关简介信息6条,扶贫政策信息1条,水利信息2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葛石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葛石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葛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抓手,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安排,有效地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葛石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机制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二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平台建设情况
1.平台机制建设情况。严格规定信息公开工作中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流程)。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发布工作责任人,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信息发布进行跟踪督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时限、审核流程、所提供信息材料格式要求等制定标准化模板,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生态葛石魅力枣乡”政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各村委信息公开栏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优势。通过手机报公开时政类、生活服务类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全镇对政务公开保密工作本着遵循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的要求,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的方针,确保了保密工作安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葛石镇制作规范性文件0件,未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集中采购数量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葛石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葛石镇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2020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设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需加强,公开数量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比较单一。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人民公众所真正需求的政府信息内容存在不等平情况。三、单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对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二)今后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利用便民服务大厅“泰好办”自助服务终端,设立电子查阅点,进一步加强公开查阅点建设。四是整合人力物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配套完善,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葛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