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葛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葛石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拓展宣传载体。工作以镇党政办负总责,各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出稳固推进、不断深化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

宁阳县葛石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葛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安排,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纪委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2022年葛石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余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通过“生态葛石魅力枣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70余条。其中,涉及法规规章7条,政策文件6条,决策公开5条,会议公开6条,政策解读5条,专项规划信息3条,通知公告6条。特别是发布了重点领域信息20余条,其中疫情防控信息3条、安全生产信息3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7条、教育信息2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县政府“中国宁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法规法章1条,机关简介信息2条,专项规划2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解读3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葛石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2022年度葛石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镇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全镇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及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发布,落实主要责任人“第一解读人”职责。建立起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平台机制建设情况。我镇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镇政府的工作信息。严格规定信息公开工作中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流程)。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发布工作责任人,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信息发布进行跟踪督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时限、审核流程、所提供信息材料格式要求等制定标准化模板,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生态葛石魅力枣乡”政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各村委信息公开栏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优势。通过手机报公开时政类、生活服务类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2022年,全镇对政务公开保密工作本着遵循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的要求,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的方针,确保了保密工作安全,我镇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政务公开存在认识不到位、缺乏专职人员处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内容缺少创新,公开形式不够灵活,公开结构较为单一。

三、群众对政务公开关注较少,对公开内容缺乏正确认识。

(二)今后改进措施。2023年我们将取长补短,保持做的好的部分,改进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配置,主动与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学习其他地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优秀做法。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人员建设,对政务公开的制度、流程加强学习,使公开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流程化。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在完成上级要求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向社会公开信息领域,丰富政策解读内容与形式。创新公开方式,坚持政务公开以人民为导向,主动公开人民切实关注的事情,使政务公开内容元素更加多元化。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与社区、村主动对接,邀请群众参与宣讲会,向群众解释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使人民群众主动关注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我镇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表现在疫情防控、社会救助信息发布等方面,通过“生态葛石魅力枣乡”微信公众号公开我镇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做好县级健康行动方案及落实情况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在县政府“中国宁阳”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2022年度,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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