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葛石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释疑惑、科普知识,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充实了工作力量,镇党政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维护政务信息平台,对发布的各项文稿进行审核,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
1.主动公开。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求,认真落实了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大厅规范优化建设,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养老、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深入开展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惠民政策宣传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2024年葛石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数量。通过“生态葛石魅力枣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225余条。其中,涉及法规规章11条,政策文件19条,决策公开25条,会议公开25条,政策解读41条,专项规划信息9条,通知公告34条。特别是发布了重点领域信息62余条,安全生产信息34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21条、教育信息4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法规法章1条,机关简介信息2条,专项规划2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解读3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2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葛石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规章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托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更新维护我镇各栏目信息。村务公开方面,要求各村利用本村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办事流程、低保救助、危房改造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进一步完善“生态葛石魅力枣乡”政务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我镇的各项工作进展、项目建设、村级党组织建设、各项会议、政策决策,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各村委信息公开栏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优势。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监督保障。一是着力压实公开责任。加强强政府网络发布内容审核,党政办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审核,各部门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大项加第二大项之和, 等于第三大项加第四大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政府各站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水平,对照条例,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做到“应公尽公”。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我镇各项工作会议进行公开,让群众知晓我镇在不同时期的主要工作内容,做到决策公开,保证每一项工作都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镇未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无镇直各部门承办的本级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积极探索打造立体联动式政务公开平台,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公开与服务并举,不断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致力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升级版”,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