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阳县统计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增强统计服务能力。

1.主动公开。2022年县统计局通过政务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更及时。据统计,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统计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部门领导信息、部门机构概况等信息5条;发布统计领域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4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通知公告2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中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等信息15条;其他信息20条;利用“宁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宁阳统计”微博发布信息300多条。

2.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时办结率100%,均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及流程按期予以答复,办理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度,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更高的要求,加强涉及统计建设、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相关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泄密,我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充分利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这个平台,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在网站上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等内容,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还利用微信公众号“宁阳统计”及微博公众号“宁阳统计”等,及时主动发出统计声音,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工作,扩大统计的影响力。

5.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着眼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属性把握不准。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拿不准公开什么、能否公开,制约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虽然开通了各类新媒体账号,但在信息发布时往往习惯性地通过单一渠道发布,多个平台之间缺少联动性、同步性。三是统计数据解读形式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会,及时传达上级新部署、新要求,促进广全局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以及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对工作过程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同一条信息及时通过各个渠道进行公开,丰富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三是加强解读回应,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通过图文、动漫或媒体报道的形式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推进统计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统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按照《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重点做好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强化数据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3.本年度没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增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数据质量,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四是坚持便民导向,提升高质量统计服务。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