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367条,其中,政府网站156条,电台、报刊32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179条。处置“12345”、“12328”热线和“县长信箱”等信息反馈991件。信访办理16件。舆情处置5件。
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履职依据、机关简介19条;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政策法规21条、工作规划3条、其他通知公告16条;及时更新宁阳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2年度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1条。11月24日参加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围绕公路建设进展及全县交通设施提升等工作咨询进行了解答。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线上申请3件,线下申请0件。申请涉及内容均为新能源车辆购置政策、分配、处置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标准和流程100%办结回复。无任何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局政务公开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宁阳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制度》、《宁阳县交通运输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宁阳县交通运输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流程,措施实施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全年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负责,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监察,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利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全面提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发挥微信公众号“宁阳县交通运输局”等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平台的作用,传达和解读上级政策,对我局交通工作会议的宣传和学习,并对局里组织的各类活动、重大工程进展的宣传和记录等。同时完善公众号设置,调整政务互动、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便民查询等功能区,提升汽车客运班线查询、城区公交路线查询、高速路查询、重大交通便民信息披露等便民服务,增加了交通宣传的力度,让广大市民更方便的了解到交通信息。
5.监督保障。2023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我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2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单位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人员配备不齐。
我局将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重点关注民生问题和公路建设,不断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健康有序开展。三是不断提高作为信息公开水平,强化信息公开流程执行和内容审核,及时公布我县各项交通运输工作的开展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做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建议13件,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9件。建议提案体现了代表们对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对改进交通运输局工作、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科室本着对县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我局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办结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4.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除在各级报纸期刊发表政务公开信息外,充分利用人民网、齐鲁网、搜狐网和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新华财经客户端、大众网泰安、泰安日报今日宁阳、宁阳发布、云上宁阳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号、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展示我县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二是于11月24日参加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围绕公路建设进展及全县交通设施提升等工作咨询进行了解答。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