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住建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

(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70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21072;传真:05385666177;电子邮箱:nyxzjj@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总要求,落实局党委“坚守规矩、建立规范、砺志创业、勤于创新”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2017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全年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健全机制,突出实效,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公开的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领导班子的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例会上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信息公开前,由各科室负责人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层层筛选把关,通过分组讨论等形式,确保公开的准确、权威、全面、及时。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砸实公开责任,加强督导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形成了职责明确、任务明了的分工责任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综合考评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鼓励广大干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对于问题,我局及时有效回应,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县住建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平台、12345便民服务热线、网络问政、微信等各种方式积极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摆到工作重要位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发布制度;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回应工作,强化了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工作主动性。

四、《2018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

根据《2018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县住建局重点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无害化厕所改造、建筑市场监管等领域,制定了《县住建局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做好日常督导调度,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将公开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公开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及取得成效或效果

2018年县住建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均落实完成。

1、农村危房改造和改厕。按照县里统一要求,及时发布了农村危房改造和改厕的政策解读和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乡镇进行重点跟进,确保全年任务按期完成,信息公开及时到位。2018年圆满完成农村改厕三年攻坚任务,累计改厕75847户。突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圆满完成548户改造任务,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有效改善。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施工许可证办理,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20个项目全部停工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规范了建筑施工秩序。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以钢材和建筑用砂抽查抽测为突破口,紧盯工程施工关键环节和部位,累计抽查、巡查工程462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按照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70条,公开的重点是农村危房改造,详细列出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政策及落实情况。其中,在政府网站发布建设系统重点工程建设信息、行业法律法规等各类信息30余条;在泰安日报、宁阳电视台、宁阳信息、政务信息、手机报等各类媒体发布系统相关工作情况、措施60余条。涉及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重点业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为民解答各种疑问1000余件,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办结,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平台作用。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让社会公众全面详细的了解我局最新动态和业务工作。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公布我局招标事项和政务公开等内容。

我局在用好县政务公开平台的同时,不断探索信息公开载体,丰富形式,拓展内容,打造便民、客观、透明的政务平台。一是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网上政策咨询解答、投诉举报、信息查询等诸多服务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渠道。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充分利用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行政服务大厅等部门,通过印发政务服务手册,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各职能部门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网络问政、电视表态发言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三是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开通值班电话、办公信箱、传真等方式,实行人工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有两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照要求,均及时公开申请并做好说明及回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统一组织、汇总,审核后进行公开。

九、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局办公室与相关业务科室协调对接,搜集政务信息,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由科室科长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同时,做到了信息申请、审核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广泛听取系统内部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也会相应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更新也相对滞后。

2019年,我们将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处室进行量化考核。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各处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度,我单位共办理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代表议案建议5件、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3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县住建局立足我县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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