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民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宁阳县海力大道中段民生园民生大厦601室;邮编:271400;电话:0538-5621517;传真:0538-5621517;电子邮箱:nyxmzjbgs@ta.shandong.gov)。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群众最关切、社会影响最强烈、服务群众最直接为公开重点,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我县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全县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228条。
1、2019年宁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共性)落实情况。机构改革后,根据新“三定”方案,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民政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民政领域政策法规8条、政策文件30条、政策解读5条;及时更新宁阳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18年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条。
2、2019年宁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专项)落实情况。2019年,我局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梳理并通过“中国宁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全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业务信息228条。其中,机构职能13条,政策法规43条,业务工作150条,通知公告7条,管理公开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条,服务公开1条,执行公开1条,其他信息2条。接收12345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461件,微信公众号后台在线解答政策咨询82起,积极参加县网络问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4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依据相关法律和民政系统政策法规,给予答复处理,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019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2019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均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起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实效性,极大方便了群众。
(四)平台建设情况
多层次、全方位扩大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采取“一网两栏两号”的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一网”,即宁阳县政府网,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救助政策、业务内容以及局属单位服务项目,在网上公布并不断充实完善更新;“两栏”,即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随时随地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在民生园民生大厦楼前设置政策公开栏,及时将现行民生救助政策主动公开;“两号”,即开通“宁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宁阳县民政局”今日头条号,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动态、民生各项政策。2019年累计发布工作信息100余条,后台答复群众咨询82条,所有现行民生救助政策全部发布。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深了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各项工作的理解,减少了矛盾及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我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制作规范性文件0件,作出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开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0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政府集中采购0次,累计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其中,自然人1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0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收到行政复议1件,目前尚未审结,收到行政诉讼数量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所欠缺;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加大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措施,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公众与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大对“宁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宁阳县民政局”今日头条号的推广力度,开辟贴近群众的互动栏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大力宣传民政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和各项救助政策,全面履行好新时代民政工作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无人大建议。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