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阳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聚焦群众关切,坚持“便民利民、及时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我县民政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效率,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59条。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民政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文件42条、政策解读23条;发布重点领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各类信息217条;及时更新宁阳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2年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9条。积极参加县网络问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5个。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县民政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明确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份政府信息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公开申请,业务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保密审查和公开意见,保密主管领导确认保密审查和公开意见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宁阳民政”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动态、民生各项政策。2023年累计发布各类工作信息435条,后台答复群众咨询621条,所有现行民生救助政策全部发布,切实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增强工作透明度,加深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各项工作的理解,为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也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政策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采用线上+线下、图片+动画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事项,让政务公开更接地气。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将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获取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并公开,加大“宁阳民政”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扩大群众获悉民政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和各项救助政策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无收取的信息处理费。

2.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及时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主动公开程序,加强政策解读,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

3.2023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一件、政协提案五件,办理结果都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公开,相关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工作两项,分别是:2023年6月27日,中国社会报刊发:山东省宁阳县规范低保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2023年12月8日,泰公开公众号刊发:宁阳县以“三统一”模式 强化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宁阳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