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阳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全年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1.主动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效率,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91条。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机构职能、领导成员信息及分工情况;关注上级政策动向,及时收集发布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文件25条、政策解读28条;按时发布重点领域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福利信息、养老服务信息等178条;及时更新宁阳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3年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1条。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

2.依申请公开。县民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涉及婚姻登记人数统计,县民政局于8月20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8月23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及时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进行了回复,本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无收费

3.政府信息管理。县民政局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保密审查和公开意见,再由保密主管领导确认保密审查和公开意见后,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除依托宁阳县人民政府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外,宁阳县民政局还充分发挥“宁阳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民政救助政策和工作动态等。2024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49条,后台答复群众咨询786条,现行民生救助政策全部对外发布,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深了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各项工作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为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也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滞后,部分重要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二是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更新管理。进一步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和意见;使用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

三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使公开内容更加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度,无收取的信息处理费。

2.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拓宽解读渠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各科室在印发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确保政解读材料重点突出、内容规范,利用多渠道、多方式传播重要政策解读。

3.2024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三件、政协提案四件,办理结果都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公开,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4.2024年度,我局创新政务公开宣传模式,结合乡村文化旅游节,联合乡镇民政室开展了“民政政策赶年集”宣传活动;开展了民法典普法宣传和养老防诈骗宣传;在伏山镇开展了移风易俗主题小戏小剧展演;在东庄镇、葛石镇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主题宣讲活动。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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