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阳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全年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1.主动公开。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程序,充实公开服务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公开效率,努力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2025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71条。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机构职能、领导成员信息及分工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及时收集发布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文件15条、政策解读16条;按时发布重点领域,累计发布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福利信息、养老服务信息等229条;及时更新宁阳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4年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9条。

2.依申请公开。县民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县民政局始终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具体流程为: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保密审查和公开意见,再由保密主管领导确认保密审查和公开意见后,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宁阳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定期发布热点问题、民政救助政策和工作动态等。2025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29条,后台答复群众咨询821条。通过积极发布现行民生救助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深了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各项工作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为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监督保障。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也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质量偏低,缺乏通俗化转化,以更贴近群众的语风进行解读;业务能力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存在对政务公开条例理解不深不透的情况。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和意见,丰富解读的形式,让民政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政务公开条例的培训,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使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覆盖政策解读、新媒体运营、隐私保护等内容,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2025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信息处理费用。

2.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拓宽解读渠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各科室在印发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确保政解读材料重点突出、内容规范,利用多渠道、多方式传播重要政策解读。

3. 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建议和提案均已办结和采纳。办理结果都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公开,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4. 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5年度,我局创新政务公开宣传模式。10月份开展了“敬老月”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怀,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惠老助老政策,宣传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孝心善举,引导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倾听老年人呼声和诉求,帮助其解决在日常生活、医疗保障、长期照护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幸福起点·民政相伴”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观摩、政策咨询、座谈交流、意见反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民政领域的各项政策法规,让群众深入了解民政工作,增强对民政政策的认知与认同。

5.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 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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