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6

  今年以来,宁阳县公安局依托市局公安民生服务在线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网站、论坛和公安微博的影响力,不断延伸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触角,在深化政务公开、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鄂宏超局长任组长,局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田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市局和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要求,我局根据各部门职能实际,印发了《宁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等有关事项,同时对各部门加强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局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本部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收集、听取基层民警和群众对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县局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的方式,加强了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加以改进。我局对原有的政务公开制度进行整理和修订,制定了《宁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核制度(试行)》、《宁阳县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宁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安全。

  三、创新公开载体,营造良好氛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设立了信息公开查询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同时,在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查询69次,均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间内给予了满意答复。我局还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对外公开公安工作,截至目前,通过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媒体刊播各类宣传报道732篇。充分利用宁阳县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及时更新有关警务公开的内容,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情况,共上传警务公开信息160余条。同时联系县电视台开办《宁阳警察》栏目,每周两次对公安工作进行专题报道。依托局长热线、市局公安民生服务在线平台,按照规范的受理申请处理程序和答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答复群众关于户口和身份证办理、机动车办牌办证等业务咨询19次,受到群众的较好评价。工作中,交警、治安大队、户政、出入境管理科等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各自警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各基层所队认真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政策与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办公电话与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接受咨询。同时组织警务区民警进村入户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与意义,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各基层所队还相继举办了“110宣传日”、“春运”启动日、防盗窃防诈骗宣传和“6·26”国际禁毒日、“12.0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等活动,发放各类材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宁阳县公安局

2016年2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